在成都市天府新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单位登记机关为成都市天府新区)落实了工作单位、档案在成都市天府新区人才事业发展中心存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外地生源(读大学前户口在成都市以外)应届大专毕业生,可在取得毕业证的次年12月31日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 档案未在成都市天府新区人才事业发展中心存档的人员,请先办理转档手续:
• 档案已由学校转递到人才服务机构保管的,详细办事指南请查看“档案转入”;
• 档案还在学校保管的,详细办事指南请查看“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协议盖章”;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2.户口在学校集体户的,提供《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户口在原籍的,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如需入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还需提供“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可按以下途径查询:“天府市民云”APP—“住在成都”—“个人房屋信息”—“《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打印(现有房屋信息)”;
6.“四川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有与现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一致、显示最近月份由该单位正常参保的社保缴费记录)。如系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代缴的,还需提供单位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的代缴协议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和骑缝章。参保证明可按以下途径查询:“天府市民云”APP/支付宝—“电子社保卡”—“本地服务”—“社保证明”—“四川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
* 要求申请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和鉴定材料进一步核实的,以工作人员解释为准
◆ 大专应届毕业生落户出具联系函须本人到现场办理
1.登录“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公共服务“毕业生存档入户”模块,跳转后点击“立即办理”—登录/注册账号后点击“新申请业务”提交申请;
2.待“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公共服务“到档查询”中查询确认档案已到达到成都市天府新区人才事业发展中心后,本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到我中心完成存档确认手续并开具《入户联系函》。
单位名称:成都市天府新区人才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西路99号7栋101室
咨询电话: 028-68772536